更新日期:2009/12/28 19:05
(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28日電)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范良銹今天表示,明年起將全面建構「公共工程標案履歷制度」,建構公共工程標案、施工廠商標案與相關專業人員標案履歷,確保公共工程品質。
范良銹下午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公共工程標案履歷要求監造單位將施工關鍵階段及隱蔽部分的查驗過程,結合檢驗停留點,如混凝土灌漿作業等拍照存證。
他說,施工廠商標案履歷將結合營造業評鑑,記錄廠商承攬的公共工程標案履約情形,作為履約績效參考及評審獎勵優良廠商,這樣就可看出廠商是所有工程都做得好或只是單一得獎工程做得好。
范良銹表示,相關專業人員標案履歷將建立技師、建築師、專業工程人員、工地主任與品管人員的履約記錄。只要公布這些資料,採購人員就要注意相關資訊。過去只查核施工品質,未來將查核規劃設計、監造與技術服務品質。
工程會工程管理處長徐景文說,未來透過納入標案管理系統的「公共工程標案履歷制度」,就可得知廠商的履約能力。若一家公司沒幾個人,卻承包太多標案,依過去抽樣調查的經驗,工程品質都不好。
他舉例,曾有一家廠商只有7個員工,卻承包148件工程,分佈全台,工程品質自然不好。981228